比利时不容忽视的国防武装力量(上)

人气 4357   2013-8-30 11:49

比利时军队并非本身有何过错,但就是很少战绩可言,直到1913年为止,由于国际上的反对和国内的冷淡,这个军队的发展一向受到阻碍,诚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比军曾顽强地固守了伊泽尔河西岸的一狭条比利时领土,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仅仅打了十八天,皇家总司令就投降了—虽然有些比利时人逃到英国并在那里继续战斗,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比利时成为布鲁塞尔条约组织(后为西欧联盟)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成员国,这些组织恰好提供了比利时所一贯需要的集体安全措施,但是比利时对北大西洋公然组织的贡献并不特别显著,比利时派驻德国的军队虽在它的整个军队中占有特大比重月毕所贺供的金钱和军用物资却从来不是很多的(几乎唯一的例外是FN枪,这种枪在1954年为英国所采用),即使从该国幅员的比例来看,也不算大,这在一定程度_L是由于它想少花钱而得到防御,但更为根本的原因是,比利时人对军队采取了既重视而又不重视的矛盾态度。

比利时不是只有一个军事传统,而是有两个军事传统,虽然在以讲法语为主的上层阶级中,有些人一向以从军为业,但在这种上层阶级和中产阶级里,都有许多人对于他们自己的“私人军队”—国民自卫队,总是抱有更高的热情,民卫队是于1830年革命时期为了保护资产阶级的财产而开始建立的,老年人至今仍能津津乐道当年头戴羽冠,身穿丽服,参加周末阅兵的情况,因为民卫队直到1921年才按照宪法规定予以撤销,而阅兵式则一直继续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才告结束,但是,如果说一些上层阶级和中产阶级的人对正规军不及对他们自己“私人军队”来得忠诚的话,那末劳动人民不管对正规军还是对民卫队,都漠不关心,因为从历史上来说,正规军兵役的主要负担一向是由劳动人民承受的。多年来,征乓问题一直是比利时政治中的一大争端,政府直到1909年才取消抽签征兵制,在这以前,根据这种不公正的制度,他们把应征人的姓名丢进一个转动的金属鼓中,但是倘若是富家子弟的号码不巧蹦了出来,他们家里总有可能为那些不幸的子弟购买替身,另外,甚至到1909年,还规定每家只征一个男丁,后来直到1913年才通过一项法律,实行普遍兵役制,而在战后的年代里,在征兵问题上仍然争论不休,几乎每逢大选这个问题在各党宣言中都占有显著地位。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比利时拥有一支小海军,一支空军和一支陆军,海军主要由几艘扫雷艇组成,空军的前线力量有三百五十架飞机,陆军有六万人,陆军在武装力量中的比率算是最大的,那时,服兵役的期限是十二个月,但朝鲜战争改变了上述的全部情况,朝鲜战争在西方国家中产生了一种新的军事紧张的感觉,反映在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力量的加强,1951年3月,天主教社会党领导的政府采取相应的行动,提出了一项雄心勃勃的法案,按照这个法案,国防预算要在两年内增加两倍,军队的数量要在三年内几乎增加一倍,空军的第一线力量要增加到四百五十架飞机,海军数量也要扩充,并且打算要有三个前线师和三个后备师,而实现该计划的唯一办法就是将服兵役的期限增加一倍,即延长到两年,许多社会党人对此是反对的,他们对以前实行抽签征兵制时逃避服投的现象记忆犹新,因此争辩道:新国防法案中准许免服兵役的规定太多了,如果能把这些漏洞堵塞起来,那末兵役期只增加到十八个月就行了,但是上述法案后来还是通过了,而从此以后,征兵问题就一直成为一个具有爆炸性的政治争端。1951年的法案在许多人中间,不管是年轻的还是年老的,特别是在社会党的根据地即南部地区,很少得到民众的支持,1952年夏季,该法案在蒙斯、沙勒罗瓦和那慕尔等处引起了卫戍部队的哗变,并在德国的英占区还导致了比利时驻军的闹事事件,1952年8月,蒙斯附近某炮兵部队约有六十名新兵,抢了几辆军用卡车,开到区内其他营房,企图煽动其他新兵同他们一道对延长兵役期限进行抗议,但是没有得逞,在沙勒罗瓦,另有一小股兵变者,未放一枪就向一队武装警察投降了,但是社会公众,尤其是瓦隆地区的公众,对新兵事件寄以很大同情,八月初,社会党工会组织—比利时总工会—发出号召,举行一天的同情罢工,致使南部许多工业和安特卫普港口陷于瘫痪,当时的首相让·范·豪特在对全国的一篇广播演说中说,共产党的宣传导致这些新兵事件,并加以谴责,虽然共产党的宣传也许起了一些作用,但事实上闹事的新兵确实也不无理由,因为他们兵役期限比拟议中的欧洲防卫集团的任何其他国家的兵役期限都要长。比利时政府在巴黎召集了一次欧洲防卫集团的大臣(部长)会议,企图说服其他各国都将兵程期限延长到跟比利时一样,但是没有成功,在外请碰壁、内忧动乱再起的情况下,比利时政府于1952年8月13日宣布兵役期限将由两年减为二十一个月,这样一来,有一个步兵师的兵员就只有原有兵力的85%,而归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调遣的另一个师的兵员将由原有兵力的75%缩减到60%。

从此以后,历届比利时政府在与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各盟国协商之后,都相继缩短兵役期限,最后减为目前的十二个月,这就与朝鲜战争以前的情况一样了,1954年,兵役期减到十八个月,三年后又减到十五个月,缩减的兵员用下列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补偿:把一些正规士兵从行政岗位上调到战斗岗位上去,同时实行一项新措施,即用较高薪傣雇用为期四年的短期服役人员,两年之后,兵役期又减到十二个月,但是,即使这样的缩减,在一般民众中和政治界里仍然不能使批评者感到满意,到1965年大选时,征兵问题又成为一大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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